“幸福工程”,创造幸福
高建雨
据日前河北日报报道,河北省响应国家号召,实施旨在救助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脱贫、治愚、治病的“幸福工程”11年来,共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资金滚动量达8000多万元,在72个县(区)设立项目点271个,救助贫困母亲3万多人,惠及家庭人口近10万人。
读到这则报道,非常振奋。感到国家和河北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这项活动非常有意义,为家庭和谐、社会和谐做了一件好事、实事。我们省委宣传部是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我作为我部这项工作的联络员,多次配合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活动,听主管这项工作的副主任介绍过这一工程实施情况。这项活动与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出发点一样,是对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的一种正向鼓励,通过鼓励,使计划生育户得到实惠,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自觉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舆论引导,并且能够使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得到救助得以脱贫,提高社会保障程度。
这一工程以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为救助对象,向海内外募集资金,按照“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救助模式,根据本地资源和被救助户的生产条件因地制宜选择项目,资金直接资助到户到人,杜绝集体企业使用资助款。资助款除特殊情况外,限制每户1000元至3000元,并收取年管理费3%至5%。资助款发放时与项目所在县、乡、村及被救助母亲个人签订协议,并利用五户联保或两个有经济实力的会员担保及个人存折抵押的形式进行担保,以保证如期还款。这种思路非常正确,具有实效。因为这样循环周转,就能使更多的贫困母亲、贫困家庭得到救助。根据国际社会的经验,贫困家庭女性偿还贷款的诚信度相对更高,所以孟加拉国、印度等国家的家庭扶贫贷款,往往是与家庭妇女签订协议,运转效果非常好。从河北日报这则报道,我们也看到,“幸福工程”在河北省实施的效果非常理想。
随着财力增长,慈善事业日益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进程的深化,我们相信“幸福工程”必将为更多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创造幸福。我们也期待更多创造幸福的公益事业不断涌现,使全体人民共同享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成果,共同感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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