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的有益探索
高建雨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这中间执行起来,最大的难点是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问题。有的建筑企业负责人不认同农民工是企业职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随意性比较大,资金紧张了,就可能拖延支付甚至克扣。每到“两节”期间,农民工“讨薪”问题就凸现出来,成为社会的焦点。我记得去年,温总理专门强调建筑企业要及时足额兑现农民工工资,使农民工兄弟欢欢喜喜回家过年。
农民工同样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和建设者。他们的劳动量和劳动强度往往更大,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对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该形成共识,对农民工多一份关爱,少一份歧视。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到社会和谐与稳定,涉及到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各级政府部门应该作为政治任务来看待。日前,邯郸市尝试建立建筑农民工工资保证书制度,就是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领域进行的有益探索,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值得充分肯定。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为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返乡过年,邯郸市日前召开了2008年春节前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向该市各建筑企业、驻邯各建筑单位下发通知,实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书制度。决定从今年10月中下旬至明年1月底,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
这一制度的操作程序是:每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书,做出“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向农民工支付工资,保证不发生拖欠或克扣工资,如有违反接受处罚”的承诺;设立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牌,明确告知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权益、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以及农民工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坚持快处理、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的原则;加强执法监督,对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邯郸市就农民工最关心的工资支付问题做出制度性规定,并加强调度、监管,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这个核心,体现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品质。这是对邯郸市发展软环境的有效改善,是构建和谐邯郸的生动体现。也为我们各地各级紧密联系实际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提供了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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