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代理制,为民办实事的有效举措
高建雨
河北省委今年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的“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中,有一项主题实践活动,即“访民思勤廉、为民办实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执政为民。前一段媒体报道了唐山市在社区和农村基层推行“信访代理制”的做法和成效。我感觉这确实是一种为民办实事的行动,对此进行了正面评论。日前,燕赵都市报又刊登了承德市承德县检察院推行“信访代理制”,让百姓上访省力又省钱并且效果更好的事迹。我感觉这同样是为民办实事,同样体现了执政为民、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同样值得赞扬。
承德县近年来上访案件居高不下,有的上访群众因为没有多少文化,意图总是表达不清,还总找错地方,所以,虽然多次上访,费时费力费钱,问题总是得不到圆满解决。这在客观上也加剧了群众的不良情绪,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
为此,承德市检察院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指导思想,推出了“信访代理制”的举措,按照“群众张嘴,信访代理员跑腿”的原则,在乡镇驻地和村情比较复杂的行政村设立信访代理员。信访代理员由公推民选产生,需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并具有较高素质和威信,热心为群众办事,一旦发现群众有上访苗头,便主动参与其中,在征得群众同意的前提下,帮助群众找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问题。“信访代理制”的实施,一方面避免了上访群众因找不准相关部门而像无头苍蝇一样多次找、重复找,节约了群众的上访成本;另一方面控制了越级上访的发生,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该院在全县范围内共确立了48名信访代理员,有效地处理上访案件16件,得到了广大群众普遍认可。
“信访代理制”在唐山市、承德县的探索与成功,体现了当地党委在政法、信访领域为民办实事的精神。其他领域、其他地方也同样应该弘扬这种精神。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我们提倡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倡“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提倡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所有这些,都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党员干部以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品质,“以干事、创业、为民、务实、清廉”的情怀,创新方式方法,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弘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使全体人民更广泛充分地享受到改革建设发展的成果,并进一步团结引领人民向着党所确定的目标努力奋斗,实现中华民族的和平崛起、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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