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再思考
高建雨
继6月28日座谈之后,7月2日,河北省委宣传部再次召开座谈会,研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问题,邀请了省委研究室、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社会科学院、省社科联的领导和专家进行座谈。我有幸再次参加。聆听各位领导和专家们的见解后,有以下几点相关的再思考。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素构成
我感觉这一体系基本的组成要素至少应该包括政策、法律、人才、产品、运作模式、展示平台。政策是指中央和省里在党代会报告、专题文件等中,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比如中央政治局6月16日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所形成的意见。这是方向、导向性的;法律,属于刚性的保障、规范;人才包括各级党委政府的宣传文化主管部门的管理者、包括文化领域的业务人才、包括经营管理人才等等;产品,包括有形的产品比如图书、书法作品、绘画作品、光盘、影视拷贝,也包括非物化的产品,比如演出、网络信息、歌词、舞曲等等;运作模式,比如私人建设政府赎买、上市、公益文化项目招标、完全的市场化运作等等;展示平台包括场所(公园、广场、学校操场、礼堂之类),包括电台、电视台、网络、文艺汇演、联欢会、乡村游、群众自娱自乐、角逐奖项演出等等。当然还可能包括其他的要素,各种要素还可能有更加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
关于如何激活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主体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点和难点在城市基层和农村。因为城市基层和农村人口多,基础差。广播电视村村通、远程教育、电影下乡有一定效果,但限于人力、物力、财力、精力,由上到下的送高雅文化下基层可能难以实现长期化、全覆盖。所以,激活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主体对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对于保障基层群众的文化权益,是至关重要的。这方面有以下考虑:
一、要给基层的责任主体压担子。基层的责任主体主要指市、县委宣传部、文化局等党委政府部门。中央和省这两个层面有很多对基层文化的扶持经费、项目、设施器械,但是到基层之后,往往发挥作用不够充分,这也是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每年的人大、政协会议提案中都有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提案。原因在于,基层文化主体不活跃,没有很好地纳入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来。最根本的,就是基层责任主体的责任没有明确,没有形成硬约束、量化约束。我们基本上把钱、把东西给基层,就不再过问,而基层再没有压力的情况下,有很多地方和单位就可能束之高阁、锁起来或挪作他用。同时,基层党委宣传部和文化主管部门有很多闲暇时间无事可做,所以应该给他们压担子,把这些文化资源充分利用起来,服务人民群众。比如,每年必须组织12场(每月一场)一定规模的文艺演出,起到培养人才、锻炼队伍、活跃群众生活的作用。这中间就把场地、锣鼓器械、培训用的光盘等等利用起来了,真正发挥作用了。这个主体责任必须明确、量化并刚性加强。
二是要推进改革。既要突出本土特色,又要借鉴外来经验。几年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了浙江省在民营院团演员评定职称方面与国有院团一个标准一视同仁的做法,极大地激发了民间院团演员的进取心。我们省在文化大省建设纲要中也提到了这样的改革取向,需要具体化、可操作。只要有一个具体例子出来,就能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还比如云南丽江演出院团改革的经验,也很有参考价值,能够激发院团和演职人员的积极性、活力。还有,能否建立补偿激励机制。对于公益性的图书、歌曲、科普电视专题片,由于无法完全市场化,制作成本比较高,经济收益低,社会效益大,所以应该继续加大补偿激励力度。这种导向很重要。我们看超女现象,现在的孩子们都愿意看超女的演出,购买他们的磁带、光碟,都梦想一夜成名,走超女之路。当然这里边有商业运作的成分,这就是个导向问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如果没有相应的补偿激励机制,那么这些贯彻我们传播先进高雅文化意图的产品创作,就缺乏活力。还有一方面的改革就是资源整合与共享。比如我们在检查宣传文化示范村建设时发现,有的地方把示范村的场地、器械与村小学并在一起,或者是利用了小学的闲置教室作为示范村的活动场地,这没有什么不好,因为小学生开展文化活动、开联欢会,也可以有效地使用这些问题器材,也能够吸引村民来观看、融入进来。再比如县图书馆与县中学一同建设、图书共享的问题,1999年我写了一篇文章,刊登在省文化厅《河北文化》杂志,题目是《借鉴安国模式,搞好我省图书馆建设》,因为当时了解到安国市的图书馆与市一中建在一起,这样,市图书馆的购书费、管理员、管理经费,与市一中的购书费、管理员、管理经费都可以打捆了,也实现了图书的充分利用。现在全省类似的情况已经很多了,值得提倡。还有学校操场、体育设施的面向社会开放,学校艺术人才辅导基层文艺人才等等领域。都应该思考文化资源的共享。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讲话强调做到四个始终坚定不移,其中包括改革开放坚定不移。这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新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所以,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必须强化改革的意识。
重点说一下展示平台的建设。我觉得:
1、设立面向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奖项,很有必要,这样有利于激发群众的热情,有利于提升他们的演出水平和审美情趣。具体可由省文联、省作协的各专业协会承办,省委省政府提供支持。这是一种很好的展示平台。
2、在全省上下多多举办文艺汇演、联欢会。不能总算经济账,振奋士气、全省人民增强自信心、增强创业的豪情,提升精气神,所能够激发的创造力、凝聚力,是更有价值的。就像前天播出的庆祝香港回归十周年文艺晚会、昨天播出的深港青年万人大联欢活动演出,肯定耗资巨大,但是气势恢宏,以歌曲《始终有你》、《爱我中华》和《中国人》、乐曲《黄河》为代表,引发了海内外华夏儿女热爱祖国建设祖国大团结的强烈共鸣,这种豪情、共鸣,花多少钱也难以买来的,所以,是值得的。从我们省的情况来说,我所了解的,省财政有两块基本的支持文化建设的经费,一个是河北省宣传文化系统所得税返还形成的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在省文事办,一个是文化事业建设费,在省文明办,尽管这两部分的总额也不算小,但是远远达不到中央文件中所要求的用于文化事业建设的资金增长幅度不低于经济增长幅度的要求。各级地方财政收入也在不断增长,各级地方用于发展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更是远远达不到不低于经济增长幅度的要求。所以,严格贯彻中央精神,基层是有钱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这里有个观念问题,有个协调问题。资金经费问题解决了,文艺汇演、联欢会等形式就会成为繁荣、活跃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很好的平台。文艺汇演、联欢会吸收基层群众文化团体加入,成本并不高,很多团体有积极性,最多,出于鼓励,给他们提供一些必要的饮食、服装道具、精神鼓励(奖状、证书)等,就很能激发他们的热情。
第三个展示平台,我考虑是否能与乡村游结合起来。现在乡村游成为了城市人一种新的低成本的短途休闲度假旅游形式,农家的饭菜、新鲜瓜果采摘品尝、农村的自然风光、民俗表演等等,都成为吸引城市居民的亮点。其中的民间艺术表演,能够繁荣激发民间艺术形式,能够提升乡村游的文化品位文化含量,增强吸引力,也能够增加表演者的收入。有多种意义。所以,要通过协调,使各种民间艺术表演纳入到乡村游中来。这里边有很多成功的例子。我们2001年到云南丽江旅游,旅游费用中已经包括了收听收看纳西古乐演出的费用,在大理的游船上,也有免费(已经含在总费用中)的歌舞茶道表演,2005年8月1日,河北省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首发式在唐山乐亭举办,我去参加了,首发式结束后,有一场精美的皮影演出。所有这些,都给我们以启示,就是说,这都是基层文化艺术、群众文化活动的很好的展示平台。如果作为常态来说,纳入到乡村游中,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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