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好“紧箍”也不错
高建雨
神话小说《西游记》中,大闹天宫、无拘无束、所向披靡的孙大圣,居然被一个小小的“紧箍”束缚住了,唐僧一念“紧箍咒”,大圣就满地打滚。连声求饶“头疼,头疼,师傅,别念了,弟子知错了。”在唐僧、观音菩萨、如来佛眼里,大圣“泼猴”习性难改,不服管束,如果不加以束缚,就会无法无天,“为非作歹”。所以,有这个“紧箍”,有咒语,就能把武艺高强的大圣控制住、为己用。当然,最后是喜剧结局,大圣保护师傅取到了真经,修成了正果,不但“紧箍”自动解除,而且得以封佛。
一直以来,我都为大圣鸣不平。他那么大本事,反而要受到手无缚鸡之力、没什么本事、有时候还是非不分的唐僧领导,一旦大圣做的不符合他的是非标准了,动不动马上就念“紧箍咒”。真可气。
但是现在,这种想法有所变化。唐僧有着坚定信念,不畏险阻、美色、生命危险所动,抱定信念求取真经。而且不管怎么说,他采用各种手段能够把大圣、八戒、沙僧团结在周围,共同完成取经的事业。并使他们最终都修成了正果。
所以,大圣戴一遭“紧箍”也不冤。
社会也需要有序,也需要有“紧箍”。伦理道德是“紧箍”,但是在道德难以全面、刚性规范社会秩序,并且不再提倡和允许“以暴制暴”方式规范社会秩序的形势下,相比而言,法律法规是更为刚性的“紧箍”。公民、法人、各级党政机构都要纳入法律法规这个“紧箍”的约束范畴。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廉政法制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3年前,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出了重要部署。
日前,河北省省长郭庚茂撰文《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就如何结合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行了阐述。在加强立法工作方面提出了三个原则,在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方面提出了四点要求,在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方面提出了三项原则,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了四个重点取向。阐述都非常务实、深入、到位。
这使我感到,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与大圣头上戴“紧箍”相比拟,是非常形象、贴切的。大圣戴“紧箍”,能够忠实地履行职责,推进取经事业,并最终修成正果。那我们的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是全体人民的公务员,由同级人大任命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受到人大制定的法律法规制约,把自己的行政行为限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这样的状况,有利于规范社会秩序和行政行为,有利于推进我们的建设事业,也是对政府组成人员当事人的发展、前途、命运负责。
所以,戴好这个“紧箍”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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