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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1 | 一手托两家 政府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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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投资  河北  集团  企业  农民 
 

一手托两家  政府办好事

 

高建雨

 

    2004年以来,河北省实施财政投资参股经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项目,一手托两家,实现了同时为企业和农民办好事,收到了良好效果。据日前河北日报和新华网河北频道的报道,这些项目实现年加工转化农产品122700万公斤,带动农户57.7万户,带动种植小麦30万亩、玉米80万亩、中草药1.5万亩、果品3万亩,带动生猪养殖3.5万头,基地农户增收10656万元。

    以笔者长期关注、调研、从事“三农”工作了解到的情况看,一般来说,农业企业利润率比较低,市场风险却非常大(原材料取自农村,有个丰产、欠产和农产品质量问题;产品市场基本在城市、城镇,受到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市场准入、消费流行趋势等强力制约),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还要承担政府的意志(龙头带基地、联农户),如果没有实质性力度很大的政策措施,很多农业企业并不愿意被确定为龙头企业,即使硬赶鸭子上架,没有内在动力,也会流于形式,发挥不了形成、做大产业,把农户长期稳定纳入产业链条、带动农户增收的作用。国家对此也有清楚地认识,所以从2004年开始,在全国尝试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参股经营项目的思路和模式。

    河北省作为试点省份,开局就是大手笔,选准10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13个项目,投入财政参股资金2.01亿元,每个项目的投资都超过了1500万元,这对于企业经营规模扩张、开展技术改造、上新项目、提升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带动力都是强有力的推动。以水果加工龙头企业怡达集团集团为例,财政投资参股1650万元,该企业去年得以新增4条山楂休闲食品生产线和3条罐头生产线,这同时极大地带动了对初级农产品原料的需求,以至于他们为保障山楂水果原料的供给,与众多农户签订了长期收购合同,这就有效地壮大了当地的林果产业,将农民稳定有序地纳入了订单农业,实质性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

    而政府因投资参股成为了企业股东,在使企业的经营方向、经营行为体现政府调控意图,维护农民权益方面,就有了更充分的话语权。从而促进了产业合理调整和农民稳定增收。

    所以,这种模式,堪称是政府一手托两家办好事办实事的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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