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落实《意见》精神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高建雨
今年9月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这个《意见》非常及时,非常重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辛勤工作,廉洁奉公,身体力行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团结和带领农民群众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重要贡献,这需要每一名干部、党员的党性自觉,同时也需要有制度化的约束和激励。这个文件就是针对性非常强、规定非常明确具体的一个党内法规。在10月14日中纪委组织召开的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专门讲到要贯彻落实好这个文件,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我们河北省委书记白克明同志在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中强调,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所以,学习、宣传、贯彻好中央这个文件精神,对我们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也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宣传部和宣传系统各单位、各新闻媒体要结合各自的职能特点,抓好这个文件的宣传教育。
要组织引导各种媒体搞好对这个文件的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这个《意见》的各项规定,结合农村基层实际非常紧密,针对性、时效性都很强,也有很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提法新主张,都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了解,认真执行,积极配合。这就需要开展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宣传。要组织引导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面向农村基层,采用多种方式对这个文件进行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在宣传中既充分肯定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长期以来,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也揭示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根据这个文件所应该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的相关重点工作。既调动和保护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为民的积极性,使他们明确前进方向,在新农村建设中更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又引导、帮助他们提高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不断激发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更加自觉地完善行为规范。
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典型宣传,搞好贯彻落实《意见》的舆论引导。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非常重要。要协调新闻媒体,一方面,对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实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正面宣传,宣传他们的好品质、好经验、好做法,展示这方面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的感人事迹和高尚精神,使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学有榜样;另一方面,配合各级纪检部门搞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舆论监督,加强舆论引导,推动《意见》的深入贯彻落实。在典型宣传中,要引导各种媒体准确把握《意见》精神,把握受众群体的接受习惯和心理特点,改进舆论宣传的方式方法,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把握舆论引导的时机、节奏、力度,努力使舆论引导收到良好效果。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就是这方面宣传的一个很好的切入点,今年7月份,我们党员教育处应省纪委宣教室邀请,参加了在唐山召开的全省纪检监察主任会议,对廉政文化建设有了比较深入的认识,也接触到这方面一些好的典型。中办这个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所以需要配合省纪委,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表彰先进,弘扬正气。
要在部署全省党员教育工作中加入这方面内容。这个文件是一个正式的党内法规,是所有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所应该了解和掌握、遵守的。落实好这个文件,关键是教育好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知法守法。要通过党委书记讲党课、党员冬春轮训、编写党课教材等方式,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意见》精神,紧贴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宗旨教育,加强形势政策和纪律法律教育,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同时,学习、宣传和落实这个文件精神,重点在农村基层。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日前省里根据中办这个文件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开展农村党风廉政教育,“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宣传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实行分级负责制。”并明确规定了市、县、乡各级的职责任务。我们各市、县委宣传部常年面向农村基层开展工作,对农村基层的形势、情况了解比较透彻,工作方式方法更接近农村基层实际,要注意充分发挥全省各市、县委宣传部在组织宣传、学习这个文件方面的作用,引导他们把这项工作纳入工作日程,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宣传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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