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村级活动场所 加强基层执政能力
高建雨
日前,新华网登载了张涛的文章《河北省尝试建立“村民中心”作为基层执政新模式》。看过之后感触很深。
“村民中心”建设,是我的领导中共河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赵勇同志来河北工作后倡导的。他的这一倡导,有着深厚实践基础。他在团中央担任领导期间,就大力组织开展“农村青年中心建设”,成为加强和创新基层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有效载体。他到河北工作后,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根据深化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的需要,提出“村民中心”建设,这成为加强和创新新时期农村村级活动场所、加强基层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们从农村成长起来的、年长一点的人都有记忆,当年农村的活动场所主要是村部(大队部),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很多地方把村部拆了、卖了,或者常年闲置,不发挥什么作用。其实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应该赋予村部或者说村级活动场所新的更丰富的职能,比如成为村民读书看报、文体娱乐的场所,成为村民民主议事的场所,成为向农民群众传播农村致富知识技术、商品劳务供求信息的场所,成为为农民群众提供医疗保健、商品和农资销售的场所,等等。但是,在现实中,这些方面都缺乏有效的组织开展,都不同程度存在缺位。
我们河北省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全省“宣传文化示范工程”示范村建设以来,我们加强了农村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充实了图书、锣鼓器械、棋类、乒乓球、vcd等文体设施、资料,有效地丰富了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升了农民群众的文化素养。
在我们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主抓的全省文明生态村创建中,更进一步拓展了、加强了村级活动场所建设。
去年以来,中央决定采取由地方财政投入、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和党费予以支持的办法,抓紧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中央组织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06年2月23日在京召开全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座谈会,安排部署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中央财政和中央管理的党费投入17.5亿元,按照不同比例分别对东中西部地区给予补助。这也给我们省的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提供了良好机会。
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一系列需求,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在农村就地或就近得到满足。比如小的医疗服务、农资和日用品购买、农产品销售等等。一些软件的需求也是如此,比如新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党员的集中学习、村民的民主议政、农村致富信息、商品供求信息的获得,等等。这都为催生“村民中心”提供了前提。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新农村建设的“20字”目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实现这些目标,也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村级管理服务工作,所以这为催生“村民中心”提供了契机。
赵勇同志倡导“村民中心”建设以来,全省各地积极行动起来,邯郸、保定、唐山、石家庄、邢台等地的村民中心建设各有特色,都能结合当地的实际状况,发挥全方位的、积极的作用。这些,我在《武安纪行》和《定兴纪行》等文章中都有介绍。省文明办专门就全省“村民中心”建设出台了实施意见。
在实际中,已建成的“村民中心”不仅是村干部主持村务的地方,同时成为农民交流议事、进行科技法律培训、参加文化体育活动的场所。都设有多个机构,统一为村民提供文化、卫生、科技、法律、物流等服务。受到各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这是对传统村级活动场所的创新和功能拓延,必将能够切实加强基层执政能力,推进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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